《梅花易數》卷一
象數易理篇之一
一字至十一字佔
一字為太極未判:如草書,混沌不明,不可得卦。 如楷書,則取其字畫,以左為陽畫,右為陰畫。 居左者看幾數,取為上卦。 居右者看幾數,取為下卦。 又以一字之陰陽,全畫取爻。 「彳」、「丿」,此為左者;「一」、「乙」、「、」此為右者。
二字為兩儀平分:以一字為上卦,一字為下卦。
三字為三才:以一字為上卦,二字為下卦。
四字為四象:平分上下為卦。 又四字以上,不必數畫數,只以平仄聲音調之。 平聲為一數,上聲為二數,去聲為三數,入聲為四數。
五字為五行:以二字為上卦,三字為下卦。
六字為六爻之集:平分上下為卦。
七字為齊七政:以三字為上卦,四字為下卦。
八字為八卦定位:平分上下為卦。
九字為九疇之義:以四字為上卦,五字為下卦。
十字為成數:平分上下為卦。
十一字以上至於百字,皆可致卦。 但十一字以上,又不用平仄聲音調之,止用字數。 如字數均平,則以半為上卦,以半為下卦。 又合二卦總數取爻。
丈尺佔
丈尺之物,以丈數為上卦,尺數為下卦。 合丈尺之數取爻。 寸數不用。
尺寸佔
以尺為上卦,寸數為下卦。 合尺寸之數加時取爻。 分數不用。
為人佔
凡為人佔,其例不一。 或聽語聲起卦,或觀其人品,或取諸身,或取諸物,或因其服色,觸其外物,或以年月日時,或以書寫來意。
又聽其語聲者,如或一句,即如其字數分之起卦,如說兩句,即用先一句為上卦,後一句為下卦。 語多,則但用初聽一句,或末後所聞一句。 餘句不用。
觀其人品者,如老人為乾,少女為兌之類。
取諸其身者,如頭動為乾,足動為震,目動為離之類。
取諸其物者,如人手中偶有何物,如金玉及圓物之屬為乾,土瓦及方物之屬為坤之類。
因其服色者,如其人青衣為震,赤衣為離之類。
觸其外物者,起卦之時見水為坎卦,見火為離卦之類。
年月日時,如觀梅之類推之。
書寫來意者。 其人來佔,或寫意,則以其字佔之。
自己佔
凡自己欲佔,以年月日時或聞有聲音,或觀當時有所觸之外物,皆可起卦。 以上三例,與前章為人佔類法同。
佔動物
凡佔群體之動,不可起卦。 如見一物,就以此物為上卦,物來之方位為下卦。 合物卦數及方位卦數,加時數取爻,以此數總斷其物,如後天佔牛鳴雞叫之類。 又凡牛馬犬豕之類,初生,則以初生年月日時佔之。 又可置買此物,亦可初置買之時推之。
佔靜物
凡佔靜物,有如江河山石,不可下卦。 若至屋宅、樹木之類,則屋宅初創之時,樹木初置之時,皆可起卦。 至於器物,則置成之時可佔,如枕、椅之類是矣。 餘則無故不佔。 若觀梅,則見雀爭枝墜地而佔。 牡丹,則見有問而佔。 茂樹,則枝枯自墜而後佔也
象數易理篇之二
物卦起例(端法後天起卦)
後天端法:以物為上卦,方位為下卦,合物卦之數與方卦之數加時數以取動爻。
八卦萬物屬類別(並為上卦)
幹:天、父、老人、官貴、頭、骨、馬、金寶、珠玉、水果、圓物、冠、鏡、剛物、大赤色、水寒。
坤:地、母、老婦、土、牛、金、布帛、文章、民意、方物、柄、黃色、瓦器、腹、裳、黑色、黍稷、書、米、谷。
震:雷、長男、足、發、龍、百蟲、蹄、竹、螢、馬鳴、馵足、的顙、作物、樂器之類、草木、青碧綠色、樹、木核、柴 、蛇。
巽:風、長女、僧尼、雞、股、百禽、百草、臼、香氣、臭、繩、眼、羽毛、帆、扇、枝葉之類、仙道工匠、直物、工巧之器。
坎:水、雨、雪、工、豕、中男、溝瀆、弓輪、耳、血、月、盜、宮律、棟、叢棘、狐狸、蒺藜、桎梏、水族、魚、鹽、酒 、醢、有核之物、黑色。
離:火、雉、日、目、電、霓霞、中女、甲胄、戈兵、文書、槁木、爐、獸、鱷龜蟹蚌、凡有殼之物、紅赤紫色、花紋人、乾燥 物。
艮:山、土、少男、童子、狗、手指、徑路、門闕、果、蓏、閔寺、鼠、虎、狐、黔喙之屬、木生之物、藤生之物、爪、鼻。 黃色。
兌:澤、少女、巫、舌、妾、肺、羊、毀折之物、帶口之器、屬金者、廢缺之物、奴僕、婢。
八卦方位圖
離南坎北,震東兌西,人則介乎其中。
觀梅佔
辰年十二月十七日申時,康節先生偶觀梅,見二雀爭枝墜地。 先生曰:「不動不佔,不因事不佔。今二雀爭枝墜地,怪也。」因佔之,辰年五數,十二月十二數,十七日十七數,共 三十四數,除四八三十二,餘二,屬兌,為上卦,加申時九數,總得四十三數,五八除四十,餘得三數,為離,作下卦 。 又上下總四十三數,以六除,六七四十二,餘一為動爻,是為澤火革。 初爻變鹹,互見乾巽。
斷之曰:「詳此卦,明晚當有女子折花,園丁不知而逐之,女子失驚墜地,逐傷其股。右兌金為體,離火克之。互中巽木,復三 起離火,則克體之卦氣盛。兌為少女,因知女子之被傷,而互中巽木,又逢乾金兌金克之,則巽木被傷,而巽為股,故有 傷股之應。幸變為根土,兌金得生,知女子但被傷,而不至兇危也。」(年月日時佔例)
牡丹佔
巳年三月十六日卯時,先生與客往司馬公家共觀牡丹。 時值花開甚盛,客曰:「花盛如此,亦有數乎?」先生曰:「莫不有數。且因問而可佔矣。」逐佔。 以巳年六數,三月三數,十六日十六數,總得二十五數,除三八二十四數,餘一數為乾,為上卦。 卯時四數,共得二十九數,又除三八二十四數,餘五為巽卦,作下卦,得天風姤。 又以總計二十九數,以六除之,四六除二十四,得五爻動,變鼎卦,互見重幹。
逐與客曰:「怪哉,此花明日午時,當為馬所踐毀。」眾客愕然不信,次日午時,果有貴官觀牡丹,二馬相嚙,群至花間馳驟,花盡 為之踐毀。
斷之曰:「巽木為體,乾金克之,互卦又見重乾,克體之卦多矣,卦中無生意,固知牡丹必為踐毀。所謂馬者,乾為馬也。 午時者,離明之象,是以知之也。”
鄰夜扣門借物佔
冬夕酉時,先生方擁爐,有扣門者,初扣一聲而止,繼而又扣五聲,且雲借物。 先生令勿言,令其子佔之所借何物。 以一聲屬乾為上卦,以五聲屬巽為下卦,又以一干五巽共六數,加酉時數共得十六數,以六除之,二六一十二,得天風姤 。 第四爻變巽卦,互見重幹。 卦中三乾金,二巽木,為金木之物也,又以乾金短,而巽木長,是藉斧也。
子乃斷曰:「金短木長者,器也,所借鋤也。」先生曰:「非也。必斧也。」聞之,果借斧,其子問何故? 先生曰:「起數又須明理。以卦推之,斧亦可也,鋤亦可也;以理推之,夕晚安用鋤?必藉斧。蓋斧切於劈柴之用耳。推數 又須明理,為卜佔之切要也。推數不推理,是不得也。學數者誌之!」(係聞聲佔例)
今日動靜如何
有客問曰:「今日動靜如何?」逐將此六字佔之。 以乎分「今日動」三字為上卦。 「今」平聲,一數;「日」入聲,四數;「動」去聲,三數,共八數,得坤為上卦。 以「靜如何」為下卦,「靜」去聲,三數;「如」平聲,一數;「何」平聲,一數,共五數,得巽,為下卦。 又以八五總為十三數,除二六一十二,餘得一數,為地風升。 初爻動,變泰卦,互見震、兌。 逐為客曰:「今日有人相請,客不多,酒不醉,味至黍雞而已。」至晚果然。
斷曰:「升者,有升階之義,互震、兌,有東西席之分。卦中兌為口,坤為腹,為口腹之事,故知有人相請。客不多者,坤 土獨立,無同類之卦氣也。酒不醉,卦中無坎。味止黍雞者,坤為黍稷耳。蓋卦無相生之義,故知酒不多,食品不豐也。」( 系聲音佔例)
西林寺牌額佔
先生偶見西林寺之額,「林」字無兩勾,因佔之,以西字七畫為艮,作上卦;以林八畫為坤,作下卦。 以上七畫下八畫總十五畫,除二六一十二,餘數得三,是山地剝卦。 第三爻動,變艮,互見重坤。
斷曰:寺者,純陽之所居,今卦得重陰之爻,而又有群陰剝陽之兆。 詳此,則寺中當有陰人之禍。 詢之果然,逐謂寺僧曰:「何不添『林』字兩勾,則自然無陰人之禍矣。」僧信然,即添‘林’字兩勾,寺果無事。
又,純陽之人,所居得純陰之卦,故不吉。 又有群陰剝陽之義,故有陰人之禍。 若添「林」字兩勾,則十畫,除八得二為兌卦,合上艮,是為山澤損。 第五爻變,動為中孚卦,互卦見坤、震,損者益之,用互俱生體,為吉卦。 可以得安矣。
以上並是先得數,以數起卦,所謂先天之數也。 (系字畫佔例)
老人有憂色佔
己醜日卯時,偶在途行,有老人往巽方,有憂色。 問其何以有憂,曰無。 怪而佔之,以老人屬乾為上卦,巽方為下卦,是天風姤;又以乾一巽五之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為動爻, 是為天風姤之九四。 《易》曰:「包無魚,起兇。」是易辭不吉矣。 以卦論之,巽木為體,乾金克之,互卦又見重乾,俱是克體,並無生氣,且時在途行,其應速。 逐以成卦之數中分而取其半,謂老人蟲:「汝於五日內謹慎出入,恐有重禍。」果五日,此老赴吉席,因魚骨鯠而終。
又凡占卜,克應之期看自己之動靜,以決事之遲速,故行則應速,以逐成卦之數,中分而取其半也。 坐則事應遲,當倍其成卦之數而定之也。 立則半遲半速,止以成卦之數定之可也。 雖然如是,又在變通,如佔牡丹及觀梅之類,則二日花皆朝夕之故,豈特成數之久也。 (端法佔例)
少年有喜色佔
壬申日午時,有少年從離方來,喜形於色,問有何喜,曰無。 逐佔之,以少年屬艮為上卦,離為下卦,得山火賁。 以艮七離三加午時七,總十七數,除十二,餘五為動爻,賁之六五爻曰:「賁於丘園,束帛戔戔,吝,終吉。」易辭 已吉矣。 卦則賁之家人,互見震、坎,離為體,互變俱生之。
斷曰:子於十七日內必有聘幣之喜。 至期,果然定親。
牛哀鳴佔
癸卯日午時,有牛鳴於坎方,聲極悲,因佔之。 牛屬坤,為上卦,坎方為下卦。 坎六坤八,加午時七,共二十一數,除三六一十八,三爻動得地水師之三爻。 《易辭》曰:「師或輿屍,兇。」卦則師變升,互坤、震,乃坤為體,互變俱克之,並無生氣。
斷曰:此牛二十一日必遭屠殺。 後二十日,人果買此牛,殺以犒眾,悉皆異之。
雞悲鳴佔
甲申日卯時,有雞鳴於乾方,聲極悲愴,因佔之。 雞屬巽,為上卦,乾方為下卦,得風天小畜。 以巽五乾一共六數,加卯時四數,總十數,除六得四,爻動變乾,是為小畜之六四。 《易》曰:「有孚,血去 Rud出,無咎。」推之,割雞之義。 卦則小畜之乾,互見離、兌。 乾金為體,離火克之。 卦中巽木離火,有烹飪之象。
斷曰:此雞十日當烹調。 果十日客至,有烹調雞。
枯枝墜地佔
戊子日辰時,偶行至中途,有樹蔚然,無風,枯枝自墜地於兌方。 佔之,槁木為離,作上卦,兌方為下卦,得火澤睽。 以兌二離三,加辰時五數,總十數,去六餘四,變山澤損,是睽之九四。 《易》曰:「睽孤,遇元夫。」卦火澤睽變損,互見坎、離,兌金為體,離火克之,且睽損卦名,俱有傷殘之義。
斷曰:此樹十日當伐。 果十日,伐樹起公榭,匠者適字「元夫」也。
以上諸佔例,並是先得卦,以卦起數,所謂後天之數也。
風覺鳥佔
風覺鳥佔者,謂見風而覺,見鳥而佔也,然非風鳥而佔,而謂風覺鳥佔也。 凡卦之寓物者,皆謂之風覺鳥佔。 如易數,總謂之觀梅之數也。
風覺佔
風覺佔者,謂其見風而覺也,見鳥而佔。 凡見風起而欲佔之,便是風從何方而來,以之起卦。 又須審其時,察其色,以推其聲勢,然後可斷其吉凶。 風從南方來者,為家人,南方屬離火,得風火家人卦(南方屬離火,合得風火家人卦)。
東來者,為益卦之類。 審其時者,春為發生和暢之風;夏為長養之風;秋為肅殺;冬為凜冽之類。 察其色者,帶埃煙雲氣,可見其色黃者,祥瑞之氣;青者,半兇半吉;白主刃,氣黑昏者兇,赤色者災,紅紫者吉。 辨其聲勢者,其風聲如陣馬,主鬥爭;如波濤者,有驚險;如悲咽者,有憂慮;如奏樂者,有喜事;如喧鬧者,主鬧哄;如烈焰者,主 火驚。 其聲洋洋而來,徐徐而去者,吉慶之兆也。
鳥佔
鳥佔者,見鳥可佔也。 凡見鳥群,數其隻數,看其方所,聽其聲音,辨其毛羽色,皆可起數。 又須審其名義,察其鳴叫,取其吉兇。
見鳥而佔,數其隻數者,如一隻屬乾,二隻屬兌,三隻屬離。 看其方所者,即離南、坎北之數;聽其聲音者,如鳥叫一聲屬乾,二聲屬兌,三聲屬離之類,皆可起卦。 聽聲音者,若夫鳴叫之喧啾者,主口舌;鳴叫悲咽者,主悲愁;鳴叫嘹亮者,主吉慶。 此取斷吉兇之聲音也。 察其名義者,如鴉報災,鵲報喜,鸞鶴為祥瑞,鷂鵬為妖孽之類是也。
聽聲音佔
聲音者,如靜室無所見,但於耳中所聞起卦,或數其數,驗其方所;或辨其物聲,詳其所屬,皆可起卦。 察其悲喜,助斷吉兇。 數其數目者,如一聲屬乾,二聲屬兌。 驗其方所者,離南、坎北之類是也。 如人語聲,及動物鳴叫之聲,聲自口出者屬兌。 而靜物扣擊屬震,鼓拍槌敲、板木之聲是也;金聲屬乾,鍾馨釬銦之聲是也;火聲屬離,烈焰爆竹等聲是也;土聲屬坤, 築基、杵垣、坡崩、山裂是也。 此辨其物聲,詳其所屬也。 察其悲喜,助斷吉凶者,如聞人語笑聲,又說吉語,娛笑者,有喜也;人悲泣聲與怨聲,愁語及罵詈窮嘆等聲,不吉也。
形物佔
形物佔者,凡見物形,可以起卦。 如物之圓者屬乾,剛者屬兌,方者屬坤,柔者屬巽,仰者屬震,覆者屬艮,長者屬巽,中剛外柔者屬坎,內柔外剛 者屬離,乾燥枯槁者屬離,有文彩者亦屬離,用障礙之勢、物之破者屬兌。
驗色佔
凡佔色之青者屬震,紅紫赤者屬離,黃色者屬坤,白色屬兌,黑色屬坎之類是也。
象數易理篇之三
八卦類象
幹:玄黃、大赤色、金玉、寶珠、鏡、獅、圓物、木果、貴物、冠、象、馬、天鵝、剛物。
坎:水、帶子帶核之物、豕魚、弓輪、水俱、水中之屋、鹽、酒、黑色。
根:土石、黃色、虎、狗、土中之物、瓜果、百禽、鼠、黔喙之屬。
震:竹木、青碧綠色、龍、蛇、 葦、竹木樂器、草、蕃鮮之物。
巽:木、蛇、長物、青碧綠色、山木禽鳥、、香、雞、直物、竹木之器、工巧之器。
離:火、文書、乾戈、雉、龜、蟹、槁木、甲胄、螺、蚌、鱉、赤色。
坤:土、方物、五穀、柔物、絲綿、百禽、牛、布帛、輿論、金、瓦器、黃色。
兌:金刃、金器、樂器、澤中之物、白色、有口缺之物、羊。
八卦萬物屬類
乾卦
一 金
乾為天 天風姤 天山遁 天地否
風地觀 山地剝 火地晉 火天大有
天時:天、冰、冰雹、霰。
地理:西北方、京都、大郡、形勝之地、高亢之所。
人物:君、父、大人、老人、長者、官宦、名人、公門人。
人事:剛健武勇、果決、多動少靜、高上下屈。
身體:首、骨、肺。
時序:秋、九十月之交、戌亥年月日時、一四九年月日時。
動物:馬、天鵝、獅子、象。
靜物:金玉、寶珠、圓物、水果、剛物、冠、鏡。
屋舍:公廄、樓台、高堂、大樓、驛舍、西北往之居。
家宅:秋佔宅興隆、夏佔有禍、冬佔冷落、春佔吉利。
婚姻:貴官之眷、有聲名之家、秋佔宜成、冬夏佔不利。
飲食:馬肉、珍味、多骨、肝肺、乾肉、水果、諸物之首、圓物、辛辣之物。
生產:易生、秋季佔生貴子,夏佔有損,坐宜向西北。
求名:有名、宜隨朝內任、刑官、武職、掌權、天使、驛官、宜西北之任。
謀旺:有成、利公門、宜動中有財、夏佔不成、冬佔多謀少遂。
交易:宜金、玉珍寶珠貴貨、易成、夏佔不利。
求利:有財、金、玉之利、公門中得財、秋佔大利、夏佔損財、冬佔無財。
出遊:利於出遊、宜入京師、利西北之行、夏佔不利。
諫見:利見大人、有德行之人、宜見官貴、可見。
疾病:頭面之疾、肺疾、筋骨疾、上焦疾、夏佔不安。
官訟:健訟、有貴人助、秋季占得勝、夏佔失理。
墓:宜向西北、宜乾山氣脈、宜天穴、宜高、秋佔出貴、夏佔大兇。
方道:西北。
五色:大赤色、玄色。
姓字:帶金旁者、商音、行位一四九。
數目:一、四、九。
五味:辛、辣。
坤卦
八 土
坤為地 地雷復 地澤臨 地天泰
雷天大壯 澤天決 水天需 水地比
天時:雲陰、霧氣。
地理:田野、鄉裡、平地、西南方。
人物:老母、後母、農夫、鄉人、眾人、大腹人。
人事:吝嗇、柔順、懦弱、眾多。
身體:腹、脾、胃、肉。
時序:辰戌醜未月、未申年月日時、八五十月日。
靜物:方物、柔物、布帛、絲綿、五穀、輿釜、瓦器。
動物:牛、百獸、犛馬。
屋舍:西南向、村居、田舍、矮屋、土階、倉庫。
家宅:安穩、多陰氣、春佔宅捨不安。
飲食:牛肉、土中之物、甘味、野味、五穀之味、芋筍之物、腹髒之物。
婚姻:利於婚姻、宜稅產之家、鄉村之家、或寡婦之家、春佔不利。
生產:易產、春佔難產、有損、或不利於母、坐宜西南。
求名:有名、宜西南方或教官、農官守土之職、春佔虛名。
交易:宜利交易、宜田土交易、宜五穀、利賤貨、重物、布帛、靜中有財、春佔不利。
求利:有利、宜土中之利、賤貨重物之利、靜中得財、春佔無財、多中取利。
謀旺:利求謀、鄉裡求謀、靜中求謀、春佔少遂、或謀於婦人。
出遊:可行、宜西南行、宜往鄉裡行、宜陸行、春佔不宜行。
諫見:可見、利見鄉人、宜見親朋或陰人、春不宜見。
疾病:腹疾、脾胃之疾、飲食停傷、穀食不化。
官訟:理順、得眾情、訟當解散。
墳墓:宜向西南之穴、平陽之地、近田野、宜低葬、春不可葬。
姓字:宮音、帶土姓人、行位八五十。
數目:八、五、十。
方道:西南。
五味:甘。
五色:黃、黑。
震卦
四 木
震為雷 雷地豫 雷水解 雷風恆
地風升 水風井 澤風大過 澤雷隨
天時:雷。
地理:東方、樹木、鬧市、大途、竹林、草木茂盛之所。
人物:長男。
人事:起動、怒、虛驚、鼓動噪、過動少靜。
身體:足、肝、發、聲音。
時序:春三月、卯年月日時、四三八月日。
靜物:木竹、螢葦、樂器(屬竹木者)、花草繁鮮之物。
動物:龍、蛇。
屋舍:東向之居、山林之處、樓閣。
家宅:宅中不時有虛驚、春冬吉、秋佔不利。
飲食:蹄、肉、山林野味、鮮肉、水果酸、菜蔬。
婚姻:可、有成、聲名之家、得長男之婚、秋佔不宜婚。
求利:山林竹木之財、動處求財、或山林、竹木茶貨之利。
求名:有名、宜東方之任、施號發令之職、掌刑獄之官、竹茶木稅課之任、或鬧市司貨之職。
生產:虛驚、胎動不安、頭胎必生男、坐宜東向、秋佔必有損。
疾病:足疾、肝經之疾、驚嚇不安。
謀旺:可旺、可求、宜動中謀、秋佔不遂。
交易:利於成交、秋佔難成、動而可成、山林、木竹茶貨之利。
官訟:健訟、有虛驚、行移取甚反覆。
謁見:可見、在山林之人、利見宜有聲名之人。
出遊:宜行、利於東方、利山林之人、秋佔不宜行、但恐虛驚。
墳墓:利於東向、山林中穴、秋不利。
姓字:角音、帶木姓、行位四八三。
數目:四、八、三。
方道:東。
五味:甘、酸味。
五色:青、綠、碧
巽卦
五 木
巽為風 風天小畜 風火家人 風雷益
天雷無妄 火雷噬嗑 山雷頤 山風蠱
天時:風。
地理:東南方之地、草木茂秀所、花果菜園。
人物:長女、秀士、寡婦之人、山林仙道之人。
人事:柔和、不定、鼓舞、利市三倍、進退不果。
身體:肱、股、氣、風疾。
時序:春夏之交、三五八之時月日、辰巳月日時。
靜物:木香、繩子、直物、長物、竹木、工巧之器。
動物:雞、百禽、山林中之禽、蟲。
屋舍:東南向之居、寺觀樓台、山林之居。
家宅:安穩利市、春佔吉、秋佔不安。
飲食:雞肉、山林之味、蔬果酸味。
婚姻:可成、宜長女之婚、秋佔不利。
生產:易生、頭胎產女、秋季佔損胎、宜向東南坐。
求名:有名、宜文職有風憲之力、宜為風憲、宜茶果竹木稅貨之職、宜東南之任。
求利:有利三倍、宜山林之利、秋佔不利、竹貨木貨之利。
交易:可成、進退不一、利山林交易、山林木茶之利。
謀旺:可謀旺、有財可成、秋佔多謀少遂。
出遊:可行、有出入之利、宜向東南行、秋佔不利。
謁見:可見、利見山林之人、利見文人秀士。
疾病:股肱之疾、風疾、腸疾、中風、寒邪、氣疾。
姓字:角音、草木旁姓氏、行位五三八。
官訟:宜和、恐遭風憲之責。
墳墓:宜東南方向、山林之穴、多樹木、秋佔不利。
數目:五、三、八。
方道:東南。
五味:酸味。
五色:青、綠、碧、潔白。
坎卦
六 水
坎為水 水澤節 水雷屯 水火既濟
澤火革 雷火豐 地火明夷 地水師
天時:月、雨、雪、霜、露。
地理:北方、江湖、溪澗、泉井、卑濕地(溝瀆、池沼、凡有水處)。
人物:中男、江湖之人、舟人、資賊。
人事:險陷卑下、外示以柔、內序以利、漂泊不成、隨波逐流。
身體:耳、血、腎。
時序:冬十一月、子年月日時、一六月日。
靜物:水帶子、帶核之物、弓輪、矯揉之物、酒器、水俱。
屋舍:向北之居、近水、水閣、江樓、花酒長器、宅中混地之處。
飲食:豕肉、酒、冷味、海味、湯、酸味、宿食、魚、帶血、掩藏、有帶核之物、水中之物、多骨之物。
家宅:不安、暗昧、防盜。
婚姻:利中男之婚、宜北方之婚、辰戌醜未月婚不可。
生產:難產有險、宜次胎、中男、辰戌醜未月有損、宜北向。
求名:艱困、恐有災險、宜北方之任、魚鹽河泊之職。
求利:有財失、宜水邊財、恐有失陷、宜魚鹽酒貨之利、防遺失、防盜。
交易:不利成交、恐防失陷、宜水邊交易、宜魚鹽貨之交易、或點水人之交易。
謀旺:不宜謀旺、不能成就、秋冬佔可謀旺。
出遊:不宜遠行、宜涉舟、宜北方之行、防盜、恐遇險陷溺之事。
諫見:難見、宜見江湖之人、或有水旁姓氏之人。
疾病:耳痛、心疾、感寒、腎疾、胃冷、水瀉、痞冷之病、血病。
官訟:不利、有陰險、有失、因訟、失陷。
墳墓:宜北向之穴、近水傍之墓、不利葬。
姓字:羽音、點水旁之姓氏、行位一六。
數目:一、六。
方道:北方。
五味:鹹、酸。
五色:黑。
離卦
三 火
離為火 火山旅 火風鼎 火水末濟
山水蒙 風水渙 天水訟 天火同人
天時:日、電、虹、霓、霞。
地理:南方、乾亢之地、窖灶、爐冶之所、剛燥厥地、其地面陽。
人物:中女、文人、大腹、目疾人、甲胄之士。
人事:文畫之所、聰明才學、相見虛心、書事。
身體:目、心、上焦。
時序:夏五月、午火年月日時、三二七日。
靜物:火、書、文、甲胄、乾戈、槁衣、乾燥之物、赤色之物。
動物:雉、龜、鱉、蟹、螺、蚌。
屋舍:南舍之居、陽明之宅、明窗、虛室。
家宅:安穩、平善、冬佔不安、克體主火災。
飲食:雉肉、煎炒、燒炙之物、乾脯、熱肉。
婚姻:不成、利中女之婚、夏佔可成、冬佔不利。
生產:易生、產中女、冬季佔有損、坐宜向南。
求名:有名、宜南方之職、文官之任、宜爐冶亢場之職。
求利:有財宜南方求、有文書之財、冬佔有失。
謀旺:可以謀旺、宜文書之事。
交易:可成、宜有文書之交易。
出遊:可行、宜向南方、就文書之行、冬佔不宜行、不宜行舟。
諫見:可見南方人、冬佔不順、秋見文書考案之士。
官訟:易散、文書動、辭訟明辨。
疾病:目疾、心疾、上焦熱病、夏佔伏暑、時疫。
墳墓:南向之幕、無樹木之所、陽穴。 夏佔出文人、冬佔不利。
姓字:徵音、立人旁士姓氏、行位三二七。
數目:三、二、七。
方道:南。
五色:赤、紫、紅。
五味:苦。
根卦
七 土
根為山 山火賁 山天大畜 山澤損
火澤睽 天澤 風澤中孚 風山漸
天時:雲、霧、山嵐。
地理:山徑路、近山城、丘陵、墳墓、東北方。
人物:少男、閒人、山中人。
人事:阻隔、守靜、進退不決、反背、止住、不見。
身體:手指、骨、鼻、背。
時序:冬春之月、十二月醜寅年月日時、七、五十數月日、土年月日時。
靜物:土石、瓜果、黃物、土中之物。
動物:虎、狗、鼠、百獸、黔啄之物。
家宅:安穩、諸事有阻、家人不睦、春佔不安。
屋舍:東北方之居、山居近石、近路之家。
飲食:土中物味、諸獸肉、墓畔竹筍之屬、野味。
婚姻:阻隔難成、成亦遲、利少男之婚、春佔不利、宜對鄉裡婚。
求名:阻隔無名、宜東北方之任、宜土官山城之職。
求利:求財阻隔、宜山林中取財、春佔不利、有損失。
生產:難生、有險阻之厄、宜向東北、春佔有損。
交易:難成、有山林田土之交易、春佔有失。
謀旺:阻隔難成、進退不決。
出遊:不宜遠行、有阻、宜近陸行。
諫見:不可見、有阻、宜見山林之人。
疾病:手指之疾、脾胃之疾。
官訟:貴人阻滯、官訟未解、牽連不決。
墳墓:東北之穴、山中之穴、春佔不利、近路旁有石。
數目:五、七、十。
方道:東北方。
五色:黃。
五味:甘。
兌卦
二 金
兌為金 澤水困 澤地萃 澤山鹹
水山蹇 地山謙 雷山小過 雷澤歸妹
天時:雨澤、新月、星星。
地理:澤、水際、缺池、廢井、山崩破裂之地、其地為剛鹵。
人物:少女、妾、歌妓、伶人、譯人、巫師。
人事:喜悅、口、諂毀、娔娓、飲食。
身體:舌、口喉、肺、痰、涎。
時序:秋八月、酉年月日、二四九月日。
靜物:金刀、金、樂器、廢棄物、缺器。
動物:羊、澤中之物。
屋舍:西向之居、近澤之居、敗牆壁宅、戶有損。
家宅:不安、防口舌、秋佔喜悅、夏佔家宅有禍。
飲食:羊肉、澤中之物、宿味、辛辣之味。
婚姻:不成、秋佔可成、有喜、主成婚之吉、利婚少女、夏佔不利。
生產:不利、恐有損胎或則生女、夏佔不利、宜坐向西。
求名:難成、因名有損、利西之任、宜刑官、武職、伶官、譯官。
求利:無利、有損、財利、主口舌、秋佔有財喜、夏佔破財。
出遊:不宜遠行、防口舌、或損失、宜西行、秋佔宜行有利。
交易:難利、防口舌、有爭競、夏佔不利、秋佔有交易之財。
謀旺:難成、謀中有損、秋佔有喜、夏佔不遂。
諫見:利行西方、見有咒詛。
疾病:口舌、咽喉之疾、氣逆喘疾、飲食不飧。
墳墓:宜西向、防穴內有水、近澤之墓、夏佔不宜、或葬廢穴。
官訟:爭訟不已、曲直未決、因訟有損、防刑、秋佔為體得理勝訟。
姓字:商音、有口帶金字旁姓氏、行位四二九。
數目:四、二、九。
方道:西方。
五色:白。
五味:辛、辣。
右萬物之象,庶事之多不止於此。 佔者宜各以其類而推之耳。